公司注冊須知
來源:未知 發表時間:2018-05-15
一、企業稱謂不得含有下面內容的翰墨:有損于國度、社會公共利益的;可能對大眾構成詐騙或許誤解的;國外國度稱謂、國際安排稱謂;政黨稱謂、黨政軍機關稱謂、群眾安排稱謂、社會團體稱謂及部隊編號;國外翰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其他法規、行政法規規章阻撓的。
二、企業稱謂應該運用合適國度標準的漢字。
三、企業法人稱謂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稱謂,國度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還有規章的在外。
四、企業稱謂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稱謂。企業分支安排稱謂應該冠以其所叢書企業的稱謂。
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表明一個企業稱謂。
六、企業稱謂有下面狀況之一的,不予核實:
1、與相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實或許注冊注冊的同行業企業稱謂字號相同,有出資關連的在外;2、與其他企業改換稱謂未滿1年的原稱謂相同;3、與刊出注冊或許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稱謂相同;4、其他違背法規、行政法規的;
七、企業稱謂需譯成外文運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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